宁波晚报讯前天晚上7:30—8:30,本版“周三夜话·热点夜聊”栏目特意邀请了宁波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卢云华、宁波市电动车同业公会会长谷德才、宁波哈利斯顿机电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诸庙雄主持本报87777777热线,与市民共同探讨电动车的问题。
打进热线电话的市民有20多位。他们咨询最多的问题是电瓶的质量问题和日常保养,电动车失窃保险问题等也非常集中。
黄先生:今年3月份我购买了一辆电动车,到11月电瓶就不能正常使用了,找经销商换了一只配组电瓶,结果一个星期以后还是不能使用,怎么办?
卢云华:浙江省电瓶的“三包期”为6个月,6个月内发生功能性故障可以调换新电瓶,半年以后按照经营者的承诺期可进行免费重新配组。配组电瓶的容量应达到60%,如经营者提供的伪劣电瓶达不到该标准,可以到消协和工商“12315”投诉。
方小姐:8月20日我购买了某品牌的电动车,结果电瓶充满电也只能骑行10公里,昨天去维修了,今天还是不行。经销商一口咬定电瓶没问题。宁波有没有检测中心?
卢云华: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。同时也可以找宁波市电动车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检测,如果检测出电瓶质量没有问题,费用由消费者自理;如果的确存在质量问题,消费者可以调换新电瓶,检测费用由经销商负责。电动车质量检测中心电话88207113。
沈先生:我新买的电动车被偷走了,在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,经销商说要过两个月才能确定是否赔偿。理赔程序到底怎样?
谷德才:消费者如果不慎将保过险的电动车丢失,首先要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通报经销商,如果报案后一个月仍然没有找回,让派出所出具失窃证明,随后持证明到车管所注销电动车牌照。最后凭购车发票、操作证、派出所证明、牌照注销证明到经销商处进行登记。登记后15天内必须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,否则超过期限将被视为自动放弃。
张先生:去年9月8日,我在某电动车经销商处买了一辆电动车,后来发票不慎丢失。今年9月7日,电动车失窃了,没有发票就缺少赔偿证据,经销商不愿意给我找发票存根。
谷德才:该经销商是电动车同业公会会员单位,我们会与他们联系找出发票存根,到时候再与你联系。
马先生:我的电动车买了没有多长时间,现在刹车时声音非常刺耳。
诸庙雄:刹车时发出刺耳的声音主要问题出在刹车片上。现在一些生产厂家为了赚钱,将刹车片中橡胶成分减少,增加了许多杂质,这样的刹车片级易磨损,刹车时声音非常刺耳。希望电动车厂家能够正视这个问题。刹车价格不是很贵,建议消费者及时更换刹车片,因为危害不仅是声音刺耳,而且可能导致刹车片与钢圈“抱”死,造成摔跟头等安全问题。
蔡女士:冬天到了,电瓶好像没有以前那样好使了,什么原因?
诸庙雄:一般来说,天气一冷,电瓶容量的确会有所下降,下降范围在5%—10%都是正常现象,如果超出这个范围的话,建议到维修店去作维修保养。